兴业县烟花爆竹禁燃告知书
广大居民朋友:
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,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防止大气环境污染,根据《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和《兴业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全时段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区域:
1.石南镇辖区:六联村、富阳社区、环江村、黎村、庞村、东周村、谭良村、东山社区、新村、南乡村、凤东村、凤山村、塔竹平村、横枫村、韦鸣村、马塘村、泉村、东龙村、七团社区、石南街社区、城西社区;
2.龙安镇辖区:马鹏村、柑坡村、螺网村、秧塘村、旺冲村、泰村、腾冲村、长居村、六霍村、龙安村、六西村、牟村、三角山村、扬前村、新塘村;
3.卖酒镇辖区:卖酒村、睦村、周覃社区、忠良村、乐泰村、党州村、苍院村、竹沙村、通流村、平浪村;
4.大平山镇辖区:圩镇、古城村、龙泉村、平山村、鸣峨村、田寮村、雅桥村、陈村社区、新岭村、上阳村、正阳村、大苏社区、江下村;
5.葵阳镇辖区:旧县村、旧城村、葵安村、葵中村、葵联村、葵西村。
二、相关处罚规定
违反《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和《兴业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、地点、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地点销售烟花爆竹的,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,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没收销售物品及违法所得。
三、举报
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非法燃放、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劝阻,制止和举报。举报电话:110。对打击报复劝阻人、举报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。
来源:玉林市兴业生态环境局


